贵州加强对“非遗”侗族大歌的传承保护

作者:黔山旅游      更新时间: 2015-08-17 16:14:57

    “太美妙了!太震撼了!”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侗寨举行的侗族文化艺术节上,几乎每一个聆听到侗族大歌的外地游客都会发出啧啧赞叹。

 

    侗族大歌,侗语称“嘎老”或“嘎玛”,意味声音宏大的歌,是侗族多声部歌的一种。目前主要流行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从江、榕江县侗族聚居区,以及广西三江、湖南与贵州毗邻的村寨,流传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约20万。

 

    在侗族百姓居住的地区,素有“饭养身,歌养心”的说法,唱歌既是侗家人的风俗,又是侗族文化传承的方式,“汉字有书传书本,侗家无字传歌声”“要做侗家人,先唱侗家歌”。

2009年,侗族大歌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评委认为,侗族大歌是“一个民族的声音,一种人类的文化”。

 

    近年来,在外来文化和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侗族大歌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正逐渐消失,一些著名侗族大歌歌手、歌师已年过古稀,年轻人学习唱歌的更少,侗族大歌面临着后继无人、濒临失传的境地。

 

    为做好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贵州充分尊重侗族地区“乡规民约”,以保护侗族 大歌的生存载体—具有典型性的侗寨及其整体自然生态环境;建立侗族大歌传承的鼓励机制和保护政策。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学者抢救、搜集和整理侗族大歌资源, 并编写侗族大歌教材,使其走进当地的中小学音乐课堂。

 

    如今,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传习侗族大歌。

 

在素有“侗歌窝”美誉的贵州从江县小黄村,每年农历八月十五都将举行“传歌节”进行侗族大歌比赛。这个村子里,无论男女老幼,人人都会唱侗歌。

 

    小黄村69岁的侗族大歌国家级传承人潘刷银花说,她会唱300多首侗族歌谣,还开设了侗族大歌课程,义务向村民授课,更是注重培养年轻一代学习侗歌唱法。

 

    9月29日在黎平县召开的“侗族大歌暨侗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上,有关专家认为,侗歌是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传承的根本出路是发展,今后更应该“藏歌于民、载歌于节、放歌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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